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5.“当日,拉班把有纹的、有点的公山羊都挑出来”表那些散布于邪恶与虚假当中并与其混杂的良善之真理被单独挑出来,它们属于“拉班”所表示的良善。这从“挑出来”、“公山羊”、“纹”和“斑”的含义清楚可知:“挑出来”是指单独挑出来;“公山羊”是指良善之真理,如下文所述;“纹”(party-colored)是指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事物,也如下所述;“斑”是指散布于虚假当中并与其混杂的事物,如前所述。此处之所以先提及“公山羊”,然后提及“母山羊”,是因为“公山羊”表示良善之真理,“母山羊”表示真理之良善;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如前所述(3995节)。
在圣言中,公和母被仔细区分开来,这一点从祭物和燔祭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明确规定了当献的是公羔羊还是母羔羊,是母山羊还是公山羊,是母绵羊还是公绵羊等等。由此清楚可知,公表示一种事物,母则表示另一种事物。一般来说,“公”表示真理,“母”表示良善。故此处“公山羊”表示良善之真理,随后提到的“母山羊”表示与这些真理结合的良善。公与母之间的这种区别也解释了为何经上说他把有纹的公山羊挑出来,而不像母山羊那样,把有点的挑出来;因为“纹”表示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真理;而“点”(speckled)表示散布于邪恶当中并与其混杂的良善(3993节)。准确来说,与邪恶混杂的真理属于理解或认知,而与邪恶混杂的良善属于意愿。这就是二者彼此间的区别。它们都出自“拉班”所表示的良善,这一点从公山羊和母山羊都取自拉班羊群的事实明显可知。因为在圣言中,“羊群”表示良善与真理,或也可说,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与真理的人,因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
这个奥秘无法进一步予以解释,因为它无法清晰呈现给尚未在良善与真理上得到指教,同时得到启示的心智。事实上,人必须知道何为 良善之真理,源它们的是哪种良善,以及这一事实:如此众多的各种事物是从此处拉班所代表的这种良善当中单独挑出来的。对这些事一无所知的人不知道每种良善都包含无数事物,事实上所包含的事物如此众多,以致连最有学问的人也几乎无法将它们分门别类。因为既有通过真理所获得的良善,以及由这些良善所生的真理;也有反过来又通过这些真理所获得的良善;还有从良善所生的真理,这些真理也是以一个系列而存在的。既有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也有与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所述(3993节);它们的这种混杂和相互调和如此各异,并且多种多样,以至于数不胜数。它们也照着人们所经历的一切生命状态而各异,而生命的这些状态一般照着这些人的年纪,尤其照着他们的各种情感而各异。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明白,如此众多的各种事物能从“拉班”的良善中被挑选出来;其中有一些与雅各的儿子们所表示的真理联结;有一些则被留下;其它的便源于这些留下的。不过,如前所述,这些事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们无法被理解,除非心智在良善与真理上得到指教,同时得到启示。
4622.在来世,蒙福者的居所多种多样,各不相同,并且被建造得如此优雅,以至于可以说是建筑艺术本身的化身,或该艺术的直接产物(关于该主题,可参看前面所描述的经历,1119, 1626-1630节)。这些居所不仅通过视觉,还通过触觉显现给蒙福的人;在来世,一切事物都适合灵人和天使所拥有的感觉能力。因此,他们的居所具有的性质与世人用肉体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不一样,而是与来世之人的感官所感知到的物体一样。我意识到,这对许多人来说难以置信;因为他们不相信任何无法用肉眼看见,或用肉手摸到的事物。因此,今天的人因其内层关闭,故对存在于灵界或天堂中的事物一无所知。诚然,他出于圣言和教义会说,有一个天堂,那里的天使都生活在喜乐和荣耀中;但除此之外,他什么也不知道。他的确想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但当被告知时,他还是什么也不信,因为他发自内心否认这类事物的存在。他想知道的原因无非出于唯独由教义所引发的好奇心,而非出于基于真正信仰的任何快乐。那些没有任何真正信仰的人也发自内心否认;而那些拥有这种信仰的人则从各种源头获得关于天堂及其喜乐和荣耀的观念。人人都能凭他所获得的任何知识和理解这样做,即使简单人也能凭他们通过身体感官所感觉到的事物如此行。
即便如此,大多数人并不清楚以下观念:灵人和天使所享有的感觉远远比世人的敏锐得多;也就是说,他们拥有视觉、听觉和嗅觉,以及某种类似于味觉和触觉的事物,尤其拥有属于情感的快乐。如果人真的相信他们的内在本质是灵,肉体及其感官和肢体仅适合在这个世上使用;而灵及其感官和肢体适合在来世使用,他们无需帮助,几乎自动进入关于死后其灵之状态的观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反思,灵必是那个能思考、有欲求、有渴望、有感情的真正的人自己;并进一步反思,出现在肉体中的一切感觉能力属于灵,仅通过由此而来的流注而属于身体。以后他们还会通过许多考虑和其它证据确认这个观念,以这种方式最终更以他们灵的能力为快乐,而不是以他们肉体的能力为快乐。
关于这个问题,还需要说的是:并不是人的肉体在看、听、嗅、通过触摸感觉,而是人的灵。正因如此,当灵离开身体时,它仍保留自己的感觉能力,和在肉体中时一样。事实上,现在这些感觉要敏锐得多。因为属于肉体的事物相对于属于灵的事物更粗糙,故钝化了这些感觉能力;这些感觉能力甚至变得更迟钝,因为这人将它们浸没于地上和世俗事物中。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灵所拥有的视觉和听觉远远比人在肉体中所拥有的敏锐得多。说来令人吃惊,灵也拥有嗅觉,尤其拥有触觉。因为灵人能看到彼此,听到彼此,摸到彼此。此外,凡相信死后生命的人也能从以下事实推论出这一点:没有感觉,就不可能有生命;生命的确切性质取决于感觉的性质。事实上,他会推论出,理解力无非是对内在事物的一种更敏锐的感官觉知,而更高级、更优越的理解力是对属灵事物的感官觉知。这也解释了为何理解力及其对事物的觉知被称为内在感觉。
就刚死后人的感觉能力而言,情况是这样:一旦人死亡,其身体的各个部位变得冷,他就被提升进入生命,同时进入一种包含所有感觉能力 的状态。一开始,他几乎没有意识到他已不在肉体中,因为那时,他所享有的感觉使他有如此想法。但当他发现,他的感觉能力比以前更敏锐了,尤其他开始与其他灵人交谈时,便意识到他在来世,其身体的死亡是其灵生命的延续。我曾与我的两个熟人交谈过,就在他们被埋葬的那一天;其中一位通过我的眼睛看到自己的棺材和棺材架。由于这个人享有他在世上所拥有的一切感觉,所以他和我谈论他的葬礼,而我就在给他送葬的队伍当中。关于他的肉体,他说,他们应该把它扔掉,因为他本人还活着。
然而,要知道,那些在来世的人若不通过某个世人的眼睛,就无法看到世上的任何事物。他们之所以能通过我的眼睛看到,是因为我既在灵里与他们在一起,同时也在肉体中与那些在世上的人在一起(参看1880节)。还要知道,我看那些在来世与我交谈的人用的是我的灵眼,而不是我的肉眼。我看他们看得很清楚,有时比用肉眼看得还要清楚;因为蒙主的神性怜悯,我灵的感官被打开了。
不过,我意识到,那些唯独沉浸于肉体、地上和世俗事物的人,也就是那些以这类事物为其目的的人,不会相信目前我所说的话。因为这种人除了因死亡而消散的事物外,对任何事物都没有概念。我还意识到,那些对灵魂进行大量思考和调查,同时却不明白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灵,他的灵就是活在肉体中的这个人自己之人也不会相信我说的这些话。因为这些人对灵魂没有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是某种像思维,或火焰,或以太的东西,唯独进入肉体的器官形式运作,而不进入那些属于肉体中的灵的更纯粹形式运作;因而认为灵魂是诸如必与肉体一起消散的那种事物。那些因误以为自己比谁都更有智慧、从而夸大自己形像而确信此类观念的人尤其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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